海报新闻记者 孙来彬 报谈
近日,记者从国度金融监督处理总局山东监管局获悉,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、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两家银行因未按照设施报送报表,共计被罚金50万元。
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因未按照设施报送报表,被罚金20万元。
行政处罚决定书线路,时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行长助理孙秀峰,对上述违法违章事实负有累赘,受到劝诫。
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设施报送报表,被罚金30万元。
行政处罚决定书线路,时任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管帐师徐明文,对上述违法违章事实负有累赘,受到劝诫。